中国化橘红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化府办〔2016〕116号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化橘红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官桥镇人民政府、市直及上级驻化有关单位:
《中国化橘红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6日
中国化橘红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我市化橘红产业园项目,属于茂名市、化州市政府2016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属于茂名市政协重点督办项目,拟征收位于省道284线官桥交警中队办公楼两侧的官桥镇集体土地及有偿收回广东省红峰农场国有农用地共约6500亩土地。根据省政府关于征地组织实施工作的规定,本项目的征地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实施,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基层政府负责。为此,市政府成立了化橘红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完成项目征地实施工作和做好产业园的各项建设工作。为确保该产业园区建设正常有序进行,尽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拟定本方案。
一、征地实施工作
化橘红产业园的征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面积大、参与单位多、涉及群众面广、程序繁锁、历时长等特点,为加快产业园的建设步伐,在建设用地土规未调整之前,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有计划地开展预征收土地工作。
(一)有偿收回红峰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
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作主体责任单位,官桥镇政府、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红峰农场等单位协助配合,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园区首期用地涉及红峰农场的国有农用地的有偿收回工作。
(二)使用林地手续报批工作
市林业局作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土储中心、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等单位协助配合,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首期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手续报批工作并争取省林业厅批复。
(三)项目用地的土规调整及征地报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作主体责任单位,市土储中心、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等单位协助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在今年的全市中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中,要最大限度争取用地指标,要确保该园区首期至少2500亩用地一次性调整为符合建设规划用地,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余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待该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修编批复及使用林地指标手续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用地涉及红峰农场的国有农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的资料报批工作,3个月内完成涉及群众集体土地的征地报批资料工作,争取在2017年6月底前将首期用地的征地报批资料全部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开展实施征地丈量各项工作
官桥镇政府作主体责任单位,从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土储中心、红峰农场等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征地工作组,进村召开村代表、村民会议,解读征地政策,使征地政策家喻户晓,发动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政府征地。争取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产业园区首期用地涉及征收群众土地的测量、地类确认、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核实、公示、各项补偿款发放等工作。
(五)划定征地返还留用地及清理地上附着物工作
官桥镇政府作主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土储中心、红峰农场等单位协助配合,按产业园区的控制建设规划要求,合理安排园区首期用地涉及群众和红峰农场的征地返还地。群众全部领取各项征地补偿款后,由官桥镇政府在2017年8月底前负责完成首期用地的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市民政局配合官桥镇政府完成坟墓迁移工作,净地交给园区办。
(六)产业园区内征地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作主体责任单位,属于群众问题,由官桥镇政府负责处理,属于农场职工问题由红峰农场处理。市维稳办、法院、公安、国土、司法、土储等单位协助配合,做好该项目在征地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红峰农场职工或群众侵占红峰农场土地的个案,红峰农场要向市法院申请起诉并强制执行清理。
(七)产业园区内控制违规抢种、抢建工作
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作主体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协助配合,控制好产业园用地范围内的抢种、抢建工作,发现群众抢种、抢建现象,要在五天内清除完毕。对于在该产业园区内已发生的群众、农场职工的违章建筑,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要积极拆除,拆除不了的,呈报上级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产业园区用地范围内的镇级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作主体责任单位,官桥镇政府、市住建局协助配合,完善该产业园区的镇级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九)迁移电力、通讯设施工作
供电、通讯各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产业园区首期用地范围内所有电力、通讯设施线路的迁移工作。
(十)省道S284线石湾到官桥镇路段扩改工作
为了解决产业园区建成后的交通拥挤问题,根据市政府今年5月23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作主体责任单位,化州公路局等单位协助配合,将省道284线石湾到官桥镇路段纳入市一级公路,并做好建设标准为双向6车道的各项工作。
二、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项目PPP协议投资建设工作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作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各职能部门协助配合。为了解决产业园区首期用地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由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起草并实施项目融资方案,将该产业园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PPP协议投资建设。
(二)产业园区建设的立项工作
由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作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协助配合,向省政府申请将该产业园列入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在2017年6月底前做好《化橘红产业园区》申报及立项工作,以便向省政府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来支持园区建设。
(三)产业园区的环评工作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作主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配合,做好该产业园区的环评报告编写工作。
(四)产业园区的平整建设工作
化橘红产业园园区办作主体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土储中心、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等相关单位协助配合,督促PPP协议建设中标方做好产业园区首期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产业园区的供电线路建设工作
化州供电局作主体责任单位,园区办等单位协助配合,负责做好产业园区的供电线路建设工作。
(六)产业园区的供水工程建设工作
市水务局作主体责任单位,协助配合PPP协议建设中标方做好产业园区内的自来水安装建设及污水排放建设等工作。
(七)产业园区的道路工程建设工作
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作主体责任单位,园区办、官桥镇政府、红峰农场等单位协助配合PPP协议建设中标方做好园区内道路的建设工作。
三、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化橘红产业园园区办作主体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负责,市招商办协助做好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把其打造成为高端的化橘红产品深加工基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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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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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6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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