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橘红地理标志使用公告,化州中药厂获准使用
近来不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使用,获得了国家的允许,其中化橘红也有企业获得使用,相对来说,令人更加放心一些:
关于核准黄山市德水茶菊有限公司等 23 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 31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一二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黄山贡菊、三潭枇杷、岳西翠兰、化橘红、罗定稻米、保山小粒咖啡、东川面条(东川挂面)、富平羊奶粉、泾阳茯砖茶、兰州百合等10 个产品的23 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23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其中化州中药厂获得化橘红地理标志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9日
什么是化橘红地理标志:
橘红是一种名贵中药材,有“南方人参”之称。早在南宋时期,化州就已开始种植化橘红,明清更是风靡全国,成为朝庭贡品,其制剂及工艺品曾红极一时,是“中国四大南药”和“十大广药”之一。2006年,化橘红被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9年6月,化州获授“中国化橘红之乡”称号。2006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化橘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划定化橘红产地范围的函》(化府函[2006]2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石湾街道、新安镇、官桥镇、中垌镇、丽岗镇、林尘镇、江湖镇、合江镇、那务镇、平定镇、文楼镇、播扬镇、宝圩镇14个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
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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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DB44/T 615-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化橘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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